郎凤娥:山东省环保厅发布关于补充征集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的通知

郎凤娥:山东省环保厅发布关于补充征集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单位:

为提升全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中“智囊团”的作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山东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技术评估专家进行补充征集。郎凤娥 环保厅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征集范围。全省各有关行业、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业等适合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推荐申请。

(二)相关专业。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农林水利水电、采掘、地质矿产、交通运输、社会区域、核与辐射、危废管理及处理技术、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含海洋生态)等相关专业、行业和规划方面的专家。

二、入库专家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从事环保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从事环保相关工作或者从事一线生产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人员(一线生产工作专业人员仅作为工艺专家)。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者,即可申请入库。

(二)在职或者退休未满三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的人员,不得申请入库。

(三)熟悉国家和山东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标准、导则、技术规范,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要求和工作程序。

(四)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本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动态,具有判别和把握重大管理战略、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为技术审查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指导和意见。

(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六)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承担技术审查及现场踏勘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三、申请入库的程序

(一)申请入库方式。在职人员采取单位推荐方式,退休人员可以自我申请。采取推荐方式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郎凤娥 省环保厅

(二)材料提交要求。申请入库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1)《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及Word电子版。单位推荐的专家,应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在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和所在单位公章。(2)个人身份证、技术职称证明、退休证明(仅退休公务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纸质版及PDF电子版。

申请入库的人员需尽快与本市生态环境局或者环评业务已划归的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络人联系,于2019年4月3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市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络人名单见附件3。

(三)材料审核流程。

1.初步遴选和资格确认。各市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本市域范围内申请入库专家进行初步遴选和资格确认。2019年5月25日前,将初审后的申请材料及《市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邮寄至省建设项目环境评审服务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hbpszx@shandong.cn。

2.审核审定公布。省建设项目环境评审服务中心根据推荐单位意见和日常掌握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把关,提出审核意见,报省生态环境厅审定、发布。

四、其他要求

(一)已列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山东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技术评估专家名单(2017年本)的通知》(鲁环发〔2017〕325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变更山东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技术评估专家相关信息的通知》(鲁环函〔2019〕51号)的专家不再重新申请。

(二)全省建立一个专家库,各市专家库将纳入省级专家库实行统一管理。原各市专家库专家需要按照上述要求重新填报申请材料,并接受审核。

(三)申请入库的人员务必实事求是填写《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专家申请表》,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入库专家征集工作按期完成。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文然

联系电话:0531-66226183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街12号(省生态环境厅制锦市办公区)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评审服务中心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市专家信息汇总表

3.各市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络人名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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